太子掀开我头上的喜帕,恶心道:「原来救孤的就是你这么个丑陋玩意儿?」
他说看我一眼都倒胃口。
太子妃斥我粗鄙无状,命人挖去我的膝骨。
赐给边关的爹娘一盅熬好的骨汤。
五年里,我提不起长弓,上不了马背,再也看不到记忆里的大漠长烟。
爹娘悬梁自尽那日,我火烧东宫。
再次醒来,我又回到了救下太子的那一日。
草原王子朗声道:「你赢了,但俘虏只能带走一人。」
太子冷冷命令道:「快带孤离开这个鬼地方。」
我毫不犹豫随手点了一个人:「他,才是我大梁太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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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数不清这是魏莳第几次过来暗室了。
黑纱蒙上我的眼。
他说:「别怕,很快就不疼了。」
我不怕疼。
但是下一刻,膝骨被一柄钢刀活生生剜出的时候,我还是咬破了舌尖。
整整一百三十七刀。
黏腻冰凉的血淌了一地。
每一次,魏莳总能想出一些折磨人的新花样。
见我因剧痛失声缩成一团,他皱眉安抚:「芷仪昨夜惊梦、忧思过度,这双腿于你已是无用,不如教她好受些。」
我死死盯着他的眼,哆嗦着唇乞求道:
「魏莳,杀了我吧。」
我一心求死。
魏莳却笑了:
「不应该啊,我大梁镇守边关的女将,就这点儿能耐?」
这两年,他用边关爹娘的性命相逼,不许我死得痛快。
魏莳如此恨我,只因我让他的心上人委屈了。
现今的太子妃叶芷仪,曾没名没分跟了魏莳数年。
五年前,我从草原人手里救下已是太子的魏莳。
护送他回京途中,却遇见悍匪。
危急时刻,为了护住魏莳,我的面具被匪徒的短斧劈开。
脸上豁出好长一道狰狞的疤痕。
伤可见骨,再难痊愈。
陛下听闻后,当着满朝文武的面称赞我的忠心,一纸婚书为我和太子赐了婚。
圣意不可违。
入主东宫两年,魏莳废去我一身武功。
他说:「女儿家就该柔婉一些,沈岚,你本就貌丑,再碰这些粗鄙武人的东西,实在不像话。」
我不肯。
魏莳便笑着威胁:「你爹娘是否安好,不过是孤的一念之间。」
我服了那药丸,生生疼了一整夜。
直到陛下病重,魏莳奉诏监国。
他再也不肯装了。
迫不及待废了我的位置,迎娶了翰林院修撰之女叶芷仪。
我与魏莳的两年夫妻名分,便成了如今素有贤德之名的太子妃的一块心病。
她央求魏莳将我的膝骨剜出,熬成一盅汤。
偷偷送去给我远在边关的爹娘。
笑着告诉他们:「这是用你家女儿的骨头熬成的。」
我娘听完就疯了。
叶芷仪绘声绘色向我描绘那个场景:「沈岚,你好歹也是做过太子妃的人,怎么会有个疯婆子一样的娘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