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夕那天,我一个人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,被追来的妈妈堵在候诊厅。
气疯的妈妈一耳光重重扇在我脸上:「你是不是出去乱搞了?你老公那么好的男人不知道珍惜,真是个破鞋!」
丈夫赶来将我抱在怀里。我高烧烧得浑身滚烫,喃喃着问妈妈:「妈妈,你为什么要生下我?」
当她理解这句话的时候,一切已经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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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第一次知道游戏,是看比我小两岁的弟弟玩「拳皇」。
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,电子产品并没有像现在一样流行起来,家里拥有一台小霸王游戏机,对于孩子来说,实在是太光荣、太值得炫耀了。
我深深地着迷于那彩色的画面,那上下跳动的人物、时髦的「哔哔」声。
每次,三年级的弟弟带着一大群朋友,仿佛嗷嗷待哺的雏鸟般呼啦啦地涌入客厅时,就是我最开心的时刻。
因为我终于可以假借着扫地的借口,迟迟地赖在客厅里,把垃圾从东赶到西,再从南赶到北,时不时地偷瞄一眼屏幕。
看着那积分的一点点上涨,在怦怦的心跳声中,我多么快乐啊。
我喜欢能一点一滴积攒起来的事物,好像我手上的日记本,只要一页页地记下去,终会有通关完成的一天。
我想象我的人生也像通关游戏一样,只要努力一点,再努力一点,经验条拉满,笑容和鲜花组成的大礼包就会在终点处迎接我。
妈妈会说:「我爱你,最最。」
爸爸会说:「去吃零食吧,最最。」
可是那天,在我又一次把垃圾在脚下赶来赶去时 妈妈夺下了我手里的扫把,淡淡地看着我。「许最最,回你自己的房间去。」
在大人面前,我的小聪明不堪一击。
我羞愧地回到房间,把我的秘密说给日记听。「我想玩一次小霸王。」我写道。
如果我能玩小霸王,就也会有一群人愿意跟着我呼啦啦地涌入房间。
他们会和我聊天,讲笑话,我就有了朋友。有了朋友,我就不再是爸妈嘴里「阴暗的小孩」。
这样,他们就会爱我。
这就是那份终极大礼包里被鲜花簇拥的奖赏。
他们会爱我的,只要我是一个足够努力的玩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