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婚夫而归时,带回一名女子。
这名女子帮他们打败奚族,皇帝想收她当义女,可她居然只愿意认我爹当义父,住到我家中。
全府人拿她和我对比,她武艺高强,能杀敌,而我只会做女红。
父母和兄长无一例外偏向她,未婚夫也当仁不让向我提出退婚。
他说他想要一个会拿刀的妻子,而不是一个只会拿针的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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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日后,我留了一封书信给李中流,同意了退婚。
没和家人告辞,在清晨我背着细软悄悄离开国公府。
如今他们已经有天下独一无二的女侯爷当义女,我这个只会做女红的女儿只能给他们丢脸。
走到城门,看到城墙上贴着告示。
征招一批会做棉衣的仆妇,与押送粮草的官兵前去玉门关。
我笑了,原来会做女红也不是一无是处,能谋生,这正好撞到我的长处来了。
欣然报名应征,恰好今日是征招的最后一日。
经过四个多月的跋涉,终于抵达玉门关。
一入军营,我们这十几个仆妇就被分配了任务。
因玉门关外天气寒冷,我们除了赶制棉衣,还要帮士兵们缝补破衣烂衫。
日子很是繁忙,没有多余的时间伤春悲秋,我甚至没空想起在京城当世家小姐的日子。
手中的针线让我找到生命的充实感。
是的。
我就只是一名普通女子,只会做女红。
严乐春拿的是刀剑,我拿的是针,绣娘怎么和花木兰比?
李中流身为秦王,将来有可能继承大统,确实需要像严乐春那样的妻子帮他开疆拓土。
这样一想我反而释然了。
深夜,我坐在油灯下缝衣。
面前摆了十几件需要缝补的破衣,估计得三更后才能忙完。
油灯光甚是昏暗,我的眼睛倍感吃力。
放下手中的针线,我揉了揉眼睛抬头,不知何时面前站了一名男子。
那男子身量十分高大魁梧,穿着普通士兵的服饰,皮肤黝黑,但一双眼睛却是炯炯有神,仿佛天上的两颗星子。
「大哥,你有什么事吗?」
我猜测他可能是要补衣,但他手里并未拿着衣裳。
他瞅着我,忽然面色讪讪的,极不好意思。
没想到他面黑却脸皮薄。
「大哥,你说吧。」我鼓励他。
他「欸」了一声,但好像还是不知要说什么,半晌他抬起脚。
我顺着他的脚往下看,只见他脚上的靴子破烂不堪,靴子里面的棉花露出来。
「大哥,你是要补靴吗?」
「可以帮我补吗?」
「当然可以。」
其实,来到军营后我们并未帮人补靴子,也没人拿靴子来补。
他是第一个,怪不得不好意思。
「我的靴子很臭。」
「不要紧。」
我安慰他。
「大哥,你把靴子脱下来吧,我现在就帮你补。」
军营里士兵的衣裳也只有两套,靴子一双,如果不补这个士兵就只能穿着烂靴子。
他这才面露感激,除下脚上的靴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