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官冷哼一声,颇为不屑。
摄政王急于证明自己。
可他又小心眼,不愿意复用得罪过他的我爹。
于是摄政王问:「我听闻史官家还有个小女儿?」
有人回答:「回摄政王的话,史官家中是还有个小女儿,能识几个字。但是比不得她父兄,是个胆小的。」
摄政王眼睛一亮。
胆子小,妙啊!
那一吓唬还不是怎么写都他说了算?
那些老顽固他弄不了,对付他女儿一个小姑娘还不是绰绰有余!
于是摄政王义正词严地说:「汉朝时班彪编史,他死后儿子班固继承遗志,继续编史。」
「他还有个女儿班昭,也参与了编纂《汉书》的事情。」
「我看本朝史官和史官儿子不怎么样,可他家那小女儿指不定有班昭遗风。」
我正在家中头发快挠秃了。
但是我卡文了,对着书案半天,也不知道这第三回究竟如何下笔。
我想:要是真能见到摄政王找点灵感就好了。
可谁曾想,这念头刚起就来了一道圣旨。
传旨的公公巴拉巴拉了一堆,我只听见:「授方若为本朝史官,即刻进宫。」
我顿时脸色煞白,抖若筛糠。
天呐!
我爹当史官如今还在狱中。
我哥这史官当到岭南吸瘴气去了。
如今摄政王竟然连我也不放过!
公公看我苍白的脸色,眼中闪过一丝轻蔑:「方若姑娘……哦,该称小方大人,这女史官可是开天辟地第一遭,您还不快接旨!」
我哆哆嗦嗦地接过圣旨。
又哆哆嗦嗦地随公公进了宫。
穿过高墙深巷,公公将我送入议事阁:「诸位大人们,小方大人送到了。」
我走进去一看,顿时跪倒在地。
这不就是臭名昭著的摄政王和他的七个宦官兄弟?!
我这是入贼窝了?
难不成是我写《野史》的事情被发现了?
不应该啊,我写这个用的都是化名啊,江湖规矩不能乱揭人马甲的。
更何况他还封了我个史官当。
我不明所以,瑟瑟发抖行礼:「参参参参参见摄政王及诸位大人。」
我抖得越厉害,摄政王竟然越兴奋。
他笑着对我说:「方若,我给你个救你爹和你兄长的机会,你要还是不要?」
我毫无风骨地往地上一跪。
磕头就喊:「有句古话说得好:识时务者为俊杰!」
我成史官了。
第二日上朝,摄政王指着我说:「这便是前史官的小女儿方若,昨日圣上将她提携为新史官了。」
懵懂的儿皇帝还在座上吃糕点。
侍郎和身边大臣窃窃私语:嘿,本朝出了个女史官,多新鲜呐!
唯有言官出来称赞:「前任方史官忠肝义胆,想来小方大人也不遑多让。」
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垂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