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寻欢握在手中的筷子一顿,将之放下了。
铁传甲见状,也默默放下筷子。
但两人都没有说话,只有陆小凤急急地问,“好好的怎么说起这个了?”
胡不萦看了一眼如狂风过境,满地狼藉的客栈,幽幽反问,“你真的觉得这还能算‘好好的’吗?”
陆小凤也跟着看了一眼,顿时哑然。其实对他来说,这样的场景实在不少见,既然没死人,那就算得上是个好结果……等等!陆小凤的思绪忽然一顿。
原来这样的场面已经频繁到了他会觉得正常的地步吗?
而胡不萦的意思……
“难不成你觉得这些麻烦都是我们惹来的?”陆小凤不敢置信地问。
胡不萦嘴角抽了抽,理所当然地道,“不然呢?你们可是陆小凤和李寻欢。”
什么叫腥风血雨的主角啊!
陆小凤闻言,也不由得自我怀疑起来。
他不怕麻烦,有时候甚至会故意去找麻烦,所以也从来没有想过,是否其他人的江湖,并不似自己这般不太平。
但是话又说回来……
陆小凤瞥了胡不萦一眼,忍不住道,“以你的性子,我还以为你会喜欢这些层出不穷的麻烦和热闹呢。”
胡不萦瞪眼,“你是说我看热闹不嫌事大?”
陆小凤忍笑道,“这可是你自己说的。”
他也晓得见好就收的道理,不等胡不萦接话,忙又道,“便是有些许麻烦,于我等也是举手之劳,你怕什么?”
这世上本就几乎没有什么事能让陆小凤为难,何况如今又加上了一个小李飞刀,一个不回仙子。有他们三人在,便是刀山火海都能闯一闯,何况这一点江湖风波?
李寻欢忽然道,“我问你,你是不是很喜欢喝酒?”
陆小凤道,“是。”
李寻欢道,“那若是叫你一天十二个时辰喝个不停,你愿不愿意?”
陆小凤没话说了。
即使是最爱酒的酒鬼,也难免需要休息一下的。显然,胡不萦是嫌弃这些麻烦来得太多太繁。
他一时没有说话,客栈里便重归寂静,连掌柜的和跑堂都不知躲到哪里去了。
忽听李寻欢低低咳嗽了几声,叹道,“若是可以选择,我倒宁愿我不是李寻欢。”
胡不萦摇头,“可是在我看来,本就是你自己选择了做李寻欢,你才是李寻欢。”
这听起来像是一句废话,但李寻欢那双总是带着忧郁的眸子里,却因此而多了几分光彩与柔情,似乎也被胡不萦身上那种无论何时都全然没有阴霾的气质所感染。
他望着胡不萦,虽没有说话,精神却似振奋了许多。
陆小凤在一旁听得牙酸,他转开眼道,“无论如何,总不能因为这种缘故就分道而行。”
李寻欢想了想,道,“其实这里距离京城,快马也不过几日的路程。不如咱们接下来骑马,每日多走一段路,避过人多的时候,想来就能少许多麻烦。”
“那马车怎么办?”胡不萦有些犹豫。
系统背包里没法放这种东西,坐骑栏也只能收坐骑,不能收马车。
平日里很少开口,总是如影子般跟在他们身旁的铁传甲忽然道,“少爷与两位少侠先走,我赶着马车慢行便是。”
陆小凤本想说可以将马车卖掉,但想着到了京城或许还有用,便没有开口。
于是铁传甲留下,三人一路晓行夜宿、快马加鞭,竟真的没再遇到什么麻烦,只花了不到三日的功夫,便到了京城。
……
三人都来过京城,一进城便发现,街面上热闹了许多。
“也不知到底来了多少看热闹的人,只希望京城的客栈还没有客满。”入了城,陆小凤便迫不及待地道,“咱们是先去找客栈安顿,还是先找个地方吃饭。”
胡不萦说,“先去客栈吧,万一去晚了真的住满了呢?”
李寻欢没有意见。
古代的城市里,同类店铺往往总是聚集在一起,所以客栈也多开在同一条街上。到了这里,更是加倍的热闹,而且十个人里,往往就有五六个是带着兵器的。
城内自然是不许持械上街的。这里毕竟是天子脚下,不仅有六扇门、四大名捕,还是开封府所在的地界,便是一向胆大包天、将这些人骂作朝廷鹰犬的武林人士,到了这里也须得老实下来。
若是练掌法拳法指法之类的还好,本来也用不上兵器,比如陆小凤。又或者兵器像李寻欢那样容易隐藏,也无需担忧,只有那些用刀枪剑戟的人发了愁。但他们也绝不可能放下自己吃饭的家伙,往往各显神通,将兵器夹带在身上。
——只是瞒得过普通人和官差,却瞒不过三人的眼睛。
三人既然不用忧心,态度便也超然起来,一路走一路看,只觉得那些五花八门的手段,实在比贡院门口抄检出来的夹带文字更花样繁多。
正看得津津有味时,忽听前方一阵喧哗之声,街面上无论是普通行人还是武林人士,竟都呼啦啦地往两旁让开,流出了一条供人通行的大道。
胡不萦不由诧异,也不知道前方究竟来了何方神圣,竟让这些桀骜不驯、平日里为了一个座位都能打起来的江湖人士动作如此乖觉,连避让的动作都显得整齐划一。
不过下一刻,她的疑惑就解开了。
只听得一列身着劲装的捕快疾跑而至,大声喊道,“六扇门缉捕盗贼,无关人等速速散去!”
自然没有人散去,反而人挤人的,都伸长了脖子往前看。
就在这万众瞩目之中,“轱辘辘”的声音响起,一张轮椅缓缓行了过来。
轮椅上坐着一个青年,风姿极盛、清奇俊秀,他穿着一身宽袍大袖的衣裳,又坐在宽大的轮椅里,叫人看着便显得清瘦,但身姿却是挺拔的,如同一竿簌簌青竹。
他的气质却极冷,似冰又似雪,那双眸子从人群中扫过时,原本的喧哗吵嚷声便都一一沉寂下去,仿佛连声音都被他的眼神冻住了。
明明才是秋日,却叫人恍惚进入了萧瑟寒冬。
这人正是四大名捕之首,号称“无腿行千里,千手不能防”的大捕头无情!
他竟亲自来了,也难怪街上这些江湖人会主动避让。
只是不知,究竟是什么样的盗贼,竟能让他出手?
“轱辘辘……”轮椅在前方不远处的一座酒楼前停了下来。这时,那酒楼已经被捕快们围了个水泄不通。显然这一回要追捕之人,就藏身在其中。
围观的人们不由得瞪大了眼睛,一瞬不瞬地看着这一幕,生怕错过了精彩的场面。似乎不止是江湖人,就是这街上行走的普通路人,胆子也不小,面对这样的事,全然没有退避的心思。
胡不萦对此倒是没什么不满,看热闹的人多,就不会将她显出来了。唯一不足的是,他们的位置有些靠后,视野不大好。
但这问题也很快就被胡不萦解决了,她熟练地掏出一张只有巴掌大小的凳子,踩了上去。这凳子不占地方,也不怕绊着周围的人,虽然小了些,但以她的轻功,踩上去也是稳稳当当。
站稳之后,胡不萦甚至还趁空左右环顾了一番,用视线她跟李寻欢陆小凤的身高差,然后满意点头。
李寻欢和陆小凤自然都注意到了这一幕,但并未出言,只摇头失笑。
因为要骑马赶路,胡不萦今天穿的是一身耐脏的黑色劲装,脚蹬马靴,袖口和裤脚都收得窄窄的,头发也高高扎成马尾,浑身上下一件饰品也无,看起来潇洒又利落。
与她脸上毫不掩饰的骄傲与得意,实在是相得益彰。
不过胡不萦没有分心太久,因为捕快们已经分出几个人,在无情的吩咐下,将酒楼里的人全都驱赶了出来。
她的视线在那群人中逡巡着,忽然一凝。
一旁的陆小凤也同时低呼道,“竟然是他!”
李寻欢什么都没看出来,便转头瞧着两人。胡不萦低声对他解释道,“是司空摘星。”
“偷王之王。”李寻欢也轻声说。
对方的大名,他显然也久仰了。
他还知道,司空摘星是陆小凤的好友。
胡不萦既与陆小凤相熟,又叫出了他的名字,想来也有些交情。他关切地问道,“我们可要出手帮他?”
司空摘星的轻功,据说已经登峰造极,现在看来,易容改装的本事也十分了得——李寻欢想到这里,突然一顿,只觉得这描述熟悉得很,并很快就想到了那位趁夜留香的盗帅。
看来想要偷东西的人,都难免在这两样上多费些功夫。
但现在,要抓司空摘星的人毕竟是无情,是那个双腿残疾却仍能以轻功独步江湖的无情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