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妹妹从警局离开后,她拼命追问我:「宁宁到底和你说什么了!快说,我要把他的话文在我心口上!」
本来我打算如实转述,听到这话立马换了一种说辞:「他说,希望我代替他牢牢看好你,守护你,保护你,禁锢你。你中了爱的毒,且是晚期,他无法放你自由。
「一共四十四个字,含标点符号,我待会儿写给你。」
既然要文身,二十个字扩展到四十四个字不过分吧?
妹妹听得如痴如醉,陷入单方面的爱情中无法自拔。
我把纸条给她后,她当晚就出去找文身店了。
经此一战,我妹越挫越勇。
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和偶像产生了独一无二的联系——原告与被告。
实属罕见的进步。
所以她又回去抱着小说开始研究新策略。
一夜过后,她带着黑眼圈出来问我:「姐,你听过闺密同嫁同离的故事吗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