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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江湖中人四海漂泊,少有将行李带在身上的。

  只需带上一笔钱,需要什么再买就是,端的是潇洒至极。自然了,也免不得有钱花完了,囊中羞涩,因此陷入窘境之中的时候。当此之际,连饭都吃不起了,至于更衣沐浴之类的待遇,更是无从谈起。

  但不论李寻欢还是陆小凤,都不会在意这些。

  他们当得起高门大户的座上宾,也受得住时乖运蹇时的困顿,随遇而安、随性而为,不会受困于这些外物。

  可此刻,听到李寻欢这句话,陆小凤便十二分地不自在了起来,受也不是,不受也不是。

  不过也是经对方这么一提,他忽然意识到,虽说是要与两人结伴一同前往京城,但他总不可能一路都蹭李寻欢的车,否则好似就莫名地矮了人一头似的。

  于是陆小凤立刻跳了起来,“李兄不提,我险些忘了,还有东西留在别处,须得处理。不如咱们约定一个地方,在那里汇合?”

  李寻欢既占了上风,便也不为已甚,含笑应了。

  陆小凤若是想不到这里也就罢了,一旦想到,便一刻也等不得,火急火燎地去了。

  李寻欢含笑目送他离开,一转头,对上胡不萦清澈澄净的眼眸,不由久违地生出了几分不可言说的赧然。

  都已经这个年纪了,怎么倒跟年轻人置起气来?

  他下意识地想要回避,伸手在旁边一摸,就摸到了一块熟悉的木头。李寻欢如蒙大赦,连忙将木头抓起来,取出另一柄飞刀,专心致志地雕刻起来。

  胡不萦见状,便也不再打扰他,而是先开车帘,跟外面赶车的铁传甲说话。

  其实李寻欢的情况,跟陆小凤本没多大的分别,之所以还有一辆马车坐,还能勉强维持世家公子的身段,便是因为身边有个铁传甲。

  这老人不仅是最周全的仆人,也是最忠心的管家,李寻欢将全副身家都留给了龙啸云和林诗音,本是孑然一身,全靠他经营有方,才不至于为钱财发愁。

  原剧情里,铁传甲死后,李寻欢日子过得落魄颓废,其中固然有自我放逐之意,又何尝不是因为不善经营?

  和这位“小李探花”比起来,铁传甲可要靠谱多了。

  但他性情忠厚,又不像李寻欢那样敏锐多思,胡不萦想要打探消息,他自然是一个更合适的选择。

  一番对话之后,胡不萦总算弄明白了眼下的情况。

  这会儿,距离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那场决斗已经过去了数月。

  那件事了结之后,孙小红回了家,阿飞买船出海,荆无命不知所踪,李寻欢也重回关外。不过,他其实也才回来没多久,只因这一路走,一路总会遇上一些热闹和麻烦,拖慢了行程。而到了关外不久,得知了两大剑客约战紫禁之巅的消息,这主仆二人便又再次启程。

  “等等……你刚刚说,决战紫禁之巅的是西门吹雪和谁?”胡不萦目瞪口呆地问。

  “天下第一神剑谢晓峰。”铁传甲道,“神剑和剑神,可不正是要较个高下,分出到底谁才是天下第一?”

  ……居然连《三少爷的剑》的世界也融合过来了。

  胡不萦心底一直存在的那股隐隐约约的不安,又变得更深了一些。

  这些世界到底是怎么会全都混在了一起,还把剧情也弄得这样面目全非的?

  胡不萦深吸了一口气,暂且将种种起伏的念头压下。

  到底怎么回事,去了京城,或许就能知道了。

  ……

  一天后,胡不萦和李寻欢在约定好的地方见到了焕然一新的陆小凤。

  “焕然一新”这个词用得一点也不夸张,只因现在的陆小凤,不仅换了一身华服,将自己打理得衣冠楚楚,还买了一辆比李寻欢那辆更宽大舒适的马车,就连拉车的马,也比李寻欢的更神骏几分。

  一见面,他便盛情邀请胡不萦到自己的马车上去,较量的心思简直已经摆到了明面上。

  胡不萦就回头去看还在雕木头的李寻欢,“那我就过去瞧瞧?”

  李寻欢垂着眼睛,轻轻道,“也好。”

  纯白的裙摆在眼角一闪,胡不萦已兴冲冲地出去了,车厢里顿时寂静下来。李寻欢能够感觉到,那股一直萦绕在鼻尖的,恼人的香气渐渐远去,渐渐淡去了。

  很奇怪,当她在的时候,这气味充斥着整个车厢,叫他无论如何都很不自在,巴不得她暂时离开,让自己能静一静。可是当她真的走了,他又觉得这车厢似乎静得有些过分。

  远远的,另一边传来胡不萦跟陆小凤说话的声音,李寻欢并未凝神去听,但他功力深厚,耳聪目明,竟也听了个七七八八。

  陆小凤正在献宝,向胡不萦炫耀他的这辆马车有多么好,不仅好在车架高大,能容人伸直了腿躺在里面,更好在用料结实,做工精细,竟是半点都不颠簸,但最好的,还要数车厢里的那些机关。

  可坐可卧的位置设计,固定在车壁顶上避免人在颠簸时被甩飞的扶手,以及座位下面能够日常用品、被褥衣物和各种点心小食的暗格……每一处都用了心思。

  对于江湖人来说,这样一辆没有任何御敌之能的马车,似乎也就只能做个代步工具,并没有什么可称道之处,但这些设计,却恰恰对了胡不萦的心思。

  完全就是出行必备的旅途佳品。

  不过……

  “我还以为你会在暗格里放满美酒呢。”胡不萦托着下巴,笑眯眯地对陆小凤道,“我就见过有人这么干。”

  陆小凤闻言,顿时一拍脑门,“我怎么没有想到?”

  不怪他没有想到,只是置办这辆马车的时候,他一心想着要将胡不萦从李寻欢的马车上引过来,自然她怎么喜欢,就怎么布置了,哪里还顾得上自己?

  所以这回被胡不萦提醒,他也不懊恼,倒是很有兴趣地问,“你说的那个人是谁?”

  胡不萦正要开口,忽然意识到姬冰雁正是楚留香的朋友,不由有些尴尬地顿住,“呃……”

  陆小凤立刻追问,“不能说?”

  “倒也不是不能说……”胡不萦尴尬地挠了挠脸,又捋了捋鬓边的碎发,眼神左右四顾,就是不看陆小凤,语气也含含糊糊。

  陆小凤视线落在她洁白的手指上,看她将一缕头发绕来绕去,显然心中也十分纠结。

  他本就是个反应极快、思维极敏捷的人,念头一转,心中已经有了猜想。

  若非此人与他有关,而且还是可能会令他尴尬之人,他不会是这般作态。但他们已有数月未见,今日与他有关的,无非两个人,李寻欢的马车陆小凤已经上去过,那答案就呼之欲出了。

  “莫非……你说的那人就是楚留香?”

  “咳……”既然他猜到了,胡不萦也没有隐瞒的必要,她放过了那缕被折磨许久的头发,笑道,“不是他,是他的好友。”

  “楚留香的好友,莫非就是‘雁蝶为双翼,花香满人间’之中的一个?”陆小凤说,“你说的若是兰州姬冰雁姬大老板,如此行事就不奇怪了。”

  武林中人,自然各有各的财路,但像姬冰雁那样,把生意做到一座城市里几乎都是他的产业的,却也唯有姬冰雁一人。陆小凤虽未见过,也早听说过他的名声。

  胡不萦点头,“是他。”

  她既认识楚留香,再认识楚留香的朋友也没什么好奇怪的,陆小凤不想再提这个,便从暗格最里面摸出了一个包袱,放在胡不萦面前,笑道,“你来瞧瞧这是什么?”

  胡不萦看到那包袱,心里已经猜到了,她伸手解开,里面果然是一套衣裙。

  这套衣裙主体是大红色,但因为主要材料是纱,裙摆上还缝了缠枝蔷薇,所以看起来十分轻盈明亮,少女感十足。而且不仅搭配了鞋袜,还有一顶缠枝花冠,非常漂亮。

  胡不萦看得眼睛亮亮的,问陆小凤,“这是送我的?”

  陆小凤点头,“不是给你的,难道还是给我的?”

  胡不萦视线在他身上一扫,想象了一下他换上这条裙子的模样,不由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。不等陆小凤说话,她已将包裹一收,丢下下一句“我去换衣服”,便拎着包袱蹿出了车厢。

  听到陆小凤给她送了裙子,李寻欢眉心凝结着的哀愁之意更甚。

  但不等他多想,眼前忽然一亮,是车帘被人全部掀了起来。胡不萦站在车辕上,一手挑着车帘,笑盈盈地弯腰向车厢内往来。不过片刻的功夫,她不仅换上了新裙子,甚至连发型都换了,长发披散下来,看起来更年轻了。

  她本来就很年轻。

  对上他的视线,胡不萦立刻笑着问道,“我的新衣服好看吗?”

  说话间,她身体因马车的行走而轻轻摇晃着,红的裙子,红的蔷薇花,红的鞋子,红的发冠,让她看起来像是一团摇曳的火焰。明亮的阳光笼罩在她身上,李寻欢忽然注意到,原来裙摆的布料里竟还掺了银丝,行动间光华灼目,衬得人更加灵动。

  一瞬间,李寻欢几乎要被这明亮的女孩灼伤眼睛,他狼狈地移开眼,答道,“很衬你。”

  胡不萦满意了,将车帘一放,轻功施展,人就到了陆小凤的马车上。

  “多谢你的礼物,我很喜欢。”胡不萦的声音似乎也永远那么明亮,从不会被阴霾笼罩,她说,“正好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。”

  她的礼物是一瓶酒,陆小凤揭开瓶塞一闻,肚子里的酒虫就被勾动了,不由赞叹道,“好酒!”

  胡不萦一本正经地道,“这是我冰山派不外传的秘方所酿,外头绝对没有。”

  陆小凤便央她下次再给自己多带些,许诺一定用好东西来换。

  李寻欢仍是静静听着。

  那两个人凑在一起,似乎永远都那么热闹。

  车帘放下来,那一缕由她带来的阳光,便又再次被严严实实地挡在了外面,更显得李寻欢周身冷冷清清。

  他停下了手上的动作,静静盯着那根只有个隐约的人形、却看不出究竟的木头,久久地沉默着。

  他的眼神是那样的忧郁,以至于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,浑身便萦绕着一股说不出的气质,叫每一个见到他的人,都第一时间在心底泛起一阵淡淡的怅惘。

  但车帘阻隔了所有的视线,没有任何人看到这一幕,没有人看到这个名满天下也誉满天下、却似乎总是难以开怀的男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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