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深山里捡到个少年,竟是男主。
我反手把他卖进了南风馆,第二日准备跑路却被他逮了个正着。
俊美的少年帝王把我拽在怀里红了眼眶:
「南晚晚,你为什么躲了我三年?」
我穿书了,书里没有我这个角色。
我穿越到了和主角八竿子打不着的小县城。
我高兴极了。
众所周知,珍爱生命,远离主角。
尤其是在这一篇狗血虐文里,配角非死即伤。
刚穿来那几天我捡了个失忆的少年。
我养了他一年。
后来在与他成亲前的那一夜,他恢复记忆了。
他说他叫沈清淮。
听到他的名字,我连夜搬家,跑了。
这篇文的男主就叫沈翊,曾用名沈清淮。
他有个白月光,结果不明不白地死掉了。
救命恩人,未婚妻,炮灰命运。
我怎么看,自己都符合在书中一命呜呼的那个白月光的特征。
穿成了男主的炮灰未婚妻,傻子才会跟沈清淮继续交往。
我躲进了深山,终于等沈清淮称帝了准备出去。
时隔三年,我又在路边捡到了个少年。
少年生得极为好看,眉目如画,无瑕若玉。
这仅看一眼就忘不了的容貌,更何况我当初看了一年。
沈清淮该不会是专业碰瓷的吧?
我拔腿就要跑,却被他看见了我的脸。
我一不做二不休,转手就把他卖进了南风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