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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跑是温安笛的强项,只是原主这个身体太缺乏运动,没跑多久,就感觉心口窒息的疼。

想到粮本和五块钱,温安笛咬着牙屏住呼吸,脚下发力一阵风的冲向小偷。

距离一点点拉近,小偷被什么绊了一下,一个狗啃泥摔在地上。

温安笛一个箭步冲过去,抡起面袋子砸向小偷后背,又一脚利落的踩在他后背上:“拿来!”

小偷怎么肯承认偷了东西,眼中冒着戾气的扭头:“什么拿来,你个泼妇快放开。”

边说着,双手按着地面想翻身起来。

温安笛力气到底不如一个男人大,被男人突然翻身弄了个趔趄,却又非常迅速的飞起一脚踹在小偷胸口膻中穴上。

小偷瞬间像是抽了筋骨的泥鳅,软踏踏的趴在地上,疼的捂着胸口连声哎呦着:“杀人了,臭娘们杀人啦!”

温安笛冷着脸,要不是收了力气,她都能一脚将这人踹死,蹲下伸手抓着小偷的胳膊,咔吧一声,直接将他的右胳膊卸掉。

“把我的钱和粮本拿来!”

小偷疼的冷汗直冒,哎呦的打滚,知道这是碰上硬茬了,一只没事的手从口袋掏出一把东西。

各种零碎的钱,粮票,还有温安笛丢的粮本,看来这一天没少偷。

温安笛拿了自己的五块钱和粮本,起身拎着面袋就要走。

小偷扶着被卸掉的胳膊,一骨碌爬起来跪在地上,哭嚎着:“姑奶奶,你不能不管我了啊,你走了我咋办。”

温安笛看了眼围观人群,笑了下:“去找公安,他们肯定能帮你。”

说完很潇洒的背着面袋子离开。

傅景初眼眸深邃的看着温安笛离开的背影,就刚才打小偷那几下,温安笛的身手还是非常利落的。

还有能准确的找到膻中穴位置,和卸胳膊的利索,那是非常熟悉人体构造,也非常熟练的做过这些才能做到的。

可是,他知道的温安笛,根本不可能会这些。

一旁的葛大壮也是震惊,刚才那个彪悍的女人真是队长媳妇?平时在家属院就泼辣不讲理,竟然还有这么彪悍的身手,忍不住同情起傅景初来。

摸了摸下巴:“队长,我们要不要捎嫂子一段?

想想刚才要不是傅景初踢石子打了小偷的腿,温安笛也不会那么顺利追上小偷,所以他猜测,傅景初肯定也是愿意帮温安笛的。

要是能缓和两口子关系,以后日子也能好过点。

傅景初收回视线:“不用,我们还要去农机局一趟,不用管她。”

……

温安笛背着十斤面粉回家,这一路上她想了很多,结婚后,她的户口就迁到傅景初这边,也不知道当初原主娘家为什么这么着急忙慌的把原主嫁了,还把原主的户口火速迁走。

按说原主家条件不错,父母都有工作,姐姐哥哥也已经上班,怎么就巴不得原主嫁的越远越好?

温安笛没有原主这一段的记忆,不知道是原主刻意忘了还是她也不知道?

所以她要想办法挣钱攒钱,和傅景初离婚后,要去城里买了房才能落户。

只是怎么挣钱?

温安笛出身医学世家,可是母亲和哥哥却从事经商,所以她也不缺生意头脑,唯一就是不知道这个年代适合做什么生意。

拐进家属院时,脑子突然灵光一闪,有了主意,实在不行她也做个赤脚医生。

反正这会儿当医生,也不要求行医资格,多少小门诊都是江湖医生出身,有几个正规学过。

对比起来,她还是非常有优势的。

不过,好像也不行,她要是给人看病,傅景初肯定会怀疑。

温安笛想得头秃也没想到个好办法,干脆先解决晚饭再说。

来回走一圈,又跟小偷斗一场,温安笛累得进门后先换了衣服在床上躺了一会儿,才起身挽着袖子去和面。

温安笛不是个娇气的姑娘,平时就喜欢自己动手做饭,而且还做得很好,连妈妈都非常喜欢她做的菜。

想到妈妈,温安笛鼻子有些酸,谁能想到苏家小公主竟然在七十年代面临着吃不饱饭的问题?

也不知道在原来的世界里,她是不是已经死了,家里人一定很伤心难过吧。

按了按眼角,压下想家的泪,开始和面。

等傅景初回来时,温安笛已经烙了一盘猪油饼,除了前两个掌握不住火候有些糊了,后面每个饼都是金黄油亮,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。

见傅景初进门,温安笛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:“你回来啦,刚烙好的饼子,你赶紧洗手来吃。”

傅景初滚了下喉结,有些不适应回家时家里充满着饭的香气,之前每天回来可都是冰锅冷灶,还要他动手生火做饭,饭好了温安笛出来端一碗又摔门进屋。

温安笛翻了下平底锅里最后一个饼子:“我放了葱花和猪油盐巴,很好吃的,不用炒菜都行。”

她刚看了下,搪瓷罐里的猪油剩的不多,中午她还无知的用清油点了火,所以再炒菜的话,就非常奢侈了。

毕竟现在家里就傅景初上班有工资,她还是节约点吧。

傅景初点了点头,过去洗手,又帮着把猪油饼端到小饭桌上,想了想去碗柜里拿出一个铁罐和一只空碗。

从铁罐里舀了两勺淡黄的颗粒出来,再倒开水冲调,立马飘散出一股淡淡的奶香味,还有丝丝香甜,很好闻。

温安笛笨拙的把炉盖盖好,洗了手过来坐下,看着傅景初冲调的一碗淡黄色的水,忍不住皱了皱鼻子,使劲吸了一下,很治愈的香甜味,吸一口都觉得心情好了不少。

傅景初把碗推到温安笛面前:“你喝这个。”

温安笛瞟了眼铁罐,上面写着麦乳精,据说这是一代人的回忆呢。

再看傅景初收起麦乳精,却舍不得给自己也冲一碗,突然觉得这个木讷少言的男人,还是有几分可爱的。

也没客气,端起碗抿了一口,弯了弯眼睛,一脸满足:“真好喝啊,甜丝丝的,你要不要尝尝?”

傅景初摇头,默默给自己倒了一碗开水,拿着猪油饼准备吃时,突然开口:“你要是想去市里,过几天我去市里开会可以带你去。”

温安笛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:“真的,可以带我去吗?”

傅景初看了眼温安笛,漂亮的眼里盛满了期望和惊喜。

抿了抿唇,垂眸沉默的咬着饼子,心里却犹豫,要不要告诉她苏家现在的情况?同时他也想搞清楚,温安笛为什么懂医学上的东西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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