肖燕心里有些烦躁,脸上却依旧温温柔柔的样子:“不清楚啊,他们要是能好好过日子也挺好的,毕竟温安笛长得漂亮。”
张一梅冷哼一声:“长得漂亮有什么用?看着就不是个过日子的人,你看看傅队长昨晚穿的绒衣,袖子都毛边了也没见给补一补,娶这么个女人有什么用。”
虽然温安笛救了她儿子,可是积累的旧怨,让张一梅依旧非常讨厌温安笛。
肖燕没再说话,扭脸看着窗外,三年前,从傅景初调过来,她就喜欢他,听说他乡下有对象,也没敢表露过心思。
谁知道三个月前,傅景初突然就娶了温安笛,一个蛮不讲理的城里姑娘。
心里多少有些不服气!
中巴车在有些泥泞的路上晃悠了一个小时才到黄庄大集。
温安笛跟着秦红霞一下车,就有些傻眼,这就是她们说的非常热闹的大集?
集市应该是开在稻谷场上,一眼望去,人头攒动,黑压压的一片,赶着驴车牛车,推着自行车。
牲口的粪便充斥在空气里,让人头晕。
竟然还有人在这样的环境下,端着碗吃着东西。
温安笛觉得这里真是能治愈洁癖的好地方!
秦红霞热情的招呼着温安笛:“安笛,我们一起走,今天难得赶集,咱们去买点肉,晚上也回去包个饺子啥的,我记得你男人挺喜欢吃饺子的。”
其实这个年代,哪有人不喜欢吃肉饺子呢,那是过年逢年过节才能吃上的一顿美食。
温安笛却没注意到这个,而是把关注点放在秦红霞说的你男人三个字上。
挺土挺俗气的称呼,温安笛却有一种签署所有权的感觉,心里生出一点莫名的滋味。
集市上人山人海很热闹,人们都衣着朴素,有的身上还满是补丁,却挡不住脸上的那份开心。
秦红霞想着温安笛是城里来的姑娘,没见过农村的大集,在一旁热情的介绍着:“这刚过完年没多久,又加上马上要春种,所以老百姓手里没多少余钱,要是过年前和秋天赶大集更热闹,卖小吃的特别多。快看,那边有卖杂碎汤的,安笛要不要吃一点儿?”
嘴上是在征求温安笛的意见,却已经挽着她的胳膊往那边走。
温安笛还没适应这有些乡土气息的空气,就被拉到一个乌漆嘛黑的小吃摊前,地上的炉灶上支着一口大锅,里面滚着冒着白沫的杂碎汤。
混着羊肉的腥膻和下水的臭味扑鼻而来。
温安笛有些受不了这个味道,咧了咧嘴:“嫂子,你吃吧,我自己转转。”
秦红霞也没勉强她:“行,一会儿你回来找我,我可要吃一碗,就喜欢吃这个。”
温安笛和秦红霞分开,有些没目的的转着,看见什么都有些好奇。
只有在年代剧里才能看见的怀旧场面,现在都真实的展现在眼前,甚至还能感受到每个路人发自内心的那种质朴的幸福和快乐。
温安笛突然就没那么焦躁了,既然来了,就放平心态,寻找机会让自己慢慢变得更好。
心情不错的转身回去找秦红霞,正好和来找她的秦红霞碰上。
秦红霞旁边还跟着张一梅和肖燕。
看见温安笛两手空空的什么都没买,秦红霞有些惊讶:“咋?啥都没看上?那边毛线不是便宜,我看肖医生买的毛线就挺好看,还是藏蓝色的,这个颜色看着就洋气。”
温安笛就见肖燕在看见她后,拎着布兜的手朝身后藏了藏……
秦红霞还没觉得有什么问题,扭头看着肖燕:“肖医生,你刚买的毛线让安笛看看,你们年轻人眼光应该一样,让安笛给小傅也织个毛衣。”
温安笛不知怎么地就冒出一个念头,这个肖燕买毛线恐怕是想给傅景初织毛衣了,有些看热闹地看着秦红霞在那儿使劲说。
话都说到这个份上,肖燕只能把布兜打开让温安笛看。
秦红霞更是热情地一把把毛线拽出来,拿到温安笛眼前:“你看看,这个毛线要是在供销社里都要卖七八块一斤,集上五块一斤多便宜,我瞅着还是纯羊毛的,就这个颜色给小傅织个毛衣多好看。”
温安笛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,假笑着:“是挺好看,就是我手不巧,怕糟蹋了毛线。”
秦红霞一挥手:“那怕什么,我教你呀,走走走,你要是钱没带够我这儿有。”
一句话把温安笛想说的话都堵了回去。
温安笛只能被秦红霞推着朝卖毛线的地方走去,最后想想,恐怕一时半会儿离不开这里,给傅景初织件毛衣就当谢礼也行。
秦红霞哪里看不出温安笛的心思,就是觉得傅景初好不容易找个媳妇不容易,能留住一定要留住,边走边做着温安笛的思想工作:“我知道你看不上我们这个地方,以后肯定会好的,而且小傅这两年工作表现要是好了,还能往上升,你可不能在这个时候拖后腿啊。”
说着叹口气:“小傅农村出来不容易,都结婚了就一定要好好过。”
温安笛听着秦红霞反反复地劝着这几句话,突然想到一个问题,这个年代离婚的人很少。